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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工作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1-04 15:17 点击次数:187 各区物价分局,市局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抓好市委工作要点、市委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等29项明确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经研究,制定了《市物价局2017年重点工作分解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6年6月7日 市物价局2017年重点工作分解实施方案 序号 目标任务 具体工作事项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项目类型 1 强化市场价格调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在省控线以下。 上半年,提请市政府办出台《2017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步完善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县区政府和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动农业生产、商品流通、物资储备、监管保障等调控责任。全年确保CPI保持在省控线以下。 12月 综合处 监测中心海州分局连云分局 《政府工作报告》第12项 2 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兜住民生底线。 上半年,严格落实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制度,确定市级价格调节基金规模不少于500万元,提升省级价格调节拨付资金和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效益。年底前,对县区组织开展年度价格调控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拨付2017年价格调节补助基金的依据。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启动价格补贴发放联动机制,努力缓解价格波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12月 综合处 《政府工作报告》第12项 3 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推行平价商店优惠券制度。 加强市县区联动,指导推动三县一区新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不少于2家,完善全市平价商店布局结构。上半年,制定《平价商店优惠券(卡)制度实施方案》;下半年,与家得福超市确立合作关系,从省市价调基金支出20万元,对困难家庭按每户每券(卡)年优惠金额600元发放。 12月 工价处 海州分局连云分局 《政府工作报告》第12项 4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稳定市场价格预期。 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情,坚持每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与通报、双月九部门价格形势分析会等制度。注重市场供求、企业居民反映等情况的搜集,做好月度综述、季度研判等定期分析。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适时发布市场动态和预警信息,引导市场理性生产和居民理性消费。 12月 监测中心 综合处 《政府工作报告》第12项 5 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降本增效政策措施,调整完善收费目录清单2+8体系,逐步减少市级部门直接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落实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及时取消、放开、暂停征收、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适时取消一批市级立项的收费项目,全年清理收费项目10项以上。下半年,出台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时更新涉企、涉农、涉房、涉车、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前置等8个收费清单。 12月 收费处 服务价格处工价处医药价格处行政服务处 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1项《政府工作报告》第15项市审改工作任务常规改革工作第9项 6 推进企业培育三大行动计划,落实出台惠企价格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定期走访重点工业企业,了解企业诉求,提供价格服务。与市经信委等部门配合,推进用电用气大户与发电、供气企业直接交易,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全年促成企业直购电80家、直供气10家以上。 12月 工价处 《政府工作报告》第15项 7 开展国家省市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巩固扩大涉企清费治理成果,服务推进企业培育三大行动计划。 一季度,印发《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有关部门限期完成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二季度,对落实省政府清理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情况开展检查;三季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11月 检查分局 收费处服务价格处 《政府工作报告》第15项 8 制定实施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布中介服务收费清单。 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在市审改办出台我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基础上,适时公布政府定价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出台我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2月 服务价格处 收费处行政服务处 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4项《政府工作报告》第116项 9 降低企业杠杆率,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37%,为实体经济企业减少成本20亿元。 开展银行收费专项检查,规范银行贷款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展包括金融在内的收费政策宣传,让企业知晓政策。 12月 检查分局 收费处服务价格处 《政府工作报告》第113项 10 扎实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打好治气、治水、治土攻坚战。 根据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市环境价格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配合市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差别化环境价格政策;继续实行船舶岸基供电设施用电和服务价格政策,规范岸电收费行为,促进生态港口建设。 12月 工价处 市委工作要点第18项 11 强化城市扬尘常态化管控。 加大《连云港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贯彻执行力度,会同环保部门对扬尘排污企业开展适时督查,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引导施工单位加强扬尘控制,减少扬尘排放量。 12月 工价处 《政府工作报告》第140项 12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理机制创新,夯实农业发展水利保障。 贯彻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精神,指导各县区开展农业水价成本核算,会同水利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适时推行两部制水价。 12月 工价处 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11项 13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做好与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衔接,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 按照省物价局统一安排,上半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模拟测算工作。待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意见》出台后,会同市有关部门出台我市《指导意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 12月 医药价格处 市委工作要点第23项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26项 14 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推动基层首诊。 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出台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基层首诊相关价格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开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 12月 医药价格处 市委工作要点第23项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26项 15 落实好综合医改试点任务,推行单病种收费政策。 贯彻落实《江苏省单病种收费实施意见》;根据省物价局部署要求,及时推行单病种收费政策;开展医药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巡查,及时反馈和整改巡查发现的问题。 12月 医药价格处 市委工作要点第23项 16 推进两证整合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容缺预审 多评合一集中审批联合验收等措施,建立完善以权力清单为核心的阳光高效审批体制。 上半年,公布2017年度政务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杜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全年完善并推行政务服务收费一站式办结、一清单缴费、一公示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收费一张网;加强日常监管,按照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要求,做到公示项目齐全、公示内容合法、公示形式统一。加强价格权力清单的日常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对清单调整完善,并根据价格权力清单修订完善责任清单。 12月 收费处 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政府工作报告》第115项 17 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优化网上服务模式,公布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项目审批网上批、快递转、不见面。 根据市政务办统一安排,上半年,梳理局政务服务事项项目;年底前制定公布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网上价格政务服务模式。 12月 行政服务处 市审改工作任务重点改革工作第2项 18 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不再收费。 配合市财政局,对市级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进行梳理,及时取消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对企业中介服务不再收费。 12月 服务价格处 行政服务处 市审改工作任务常规改革工作第5项 19 公布涉企培训考证项目清单,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涉企培训考试不再收费。制定具体方案,降低培训费用,严禁借年检之名违法违规搭车收费。 根据《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加大对涉企培训监管力度,对政府定价的涉企培训收费从严核定收费标准;对放开的涉企培训收费,做好服务和监管。在第三季度开展涉企培训考试收费检查。 12月 收费处 检查分局 市审改工作任务常规改革工作第6项 20 将法律法规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两个领域的,且确需市级保留的强制性检验检测事项列出清单,符合规定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不再收取强制性检验检测费用。 配合市质监局开展强制性检验检测收费改革,待全市保留强制性检验检测项目清单形成后,严格审核清单中收费标准;调研我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情况,适时出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政策。4月起,暂停征收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等检验检测费用。 12月 收费处 工价处 市审改工作任务常规改革工作第7项 21 加大检验检测市场开放力度,打破地方保护、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降低检验检测费。 配合市编委办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做好检验检测市场开放后的收费行为监管。做好宣传解释,加强对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12月 收费处 工价处 市审改工作任务常规改革工作第8项 22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年内实现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 上半年印发《市物价局在价格监管工作中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逐步推广随机抽查方式,在年底双随机抽查覆盖率达到100%。 12月 检查分局 市委工作要点第14项市审改工作任务常规改革工作第26项 23 强化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创新1+3旅游市场价格综合监管模式,推动景区由行业监管向旅游目的地监管转变,构建标价齐全、成本透明、实时监督的价费环境。 建立1+ 3 旅游市场价格综合监管模式,即完善1个机构设置,即旅游目的地价格监督检查派驻机构;建立3项监管制度,即涉旅行业统一规范标价制度、特色产品价格发布制度、旅游市场价格监督员制度。会同景区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重点景区价格监督检查派驻机构设置;全年分行业、分区域逐步实现景区经营商品和服务统一样式明码标价;在旅游旺季定期发布海鲜等地方特色产品价格;面向景区所在地街道、社区招募价格监督员,年底前构建起市物价局-景区价格监督检查派驻机构-景区社会监督员三级旅游市场价格监督网络。 12月 检查分局 服务价格处监测中心成本分局海州分局连云分局 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14项 24 坚持践诺守信,严格失信惩戒,突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整治,切实做到取信于民、取信于企,以政府诚信施政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上半年,印发《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实施方案》,运用价格政策、手段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环境;全面推行价格信用承诺制度,要求行政相对人在提出定调价建议、申报价格诚信单位(区域)、申办平价商店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下半年,开展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考核认定50家价格诚信单位。全面归集价格信用数据,做好价格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12月 检查分局 海州分局连云分局 《政府工作报告》第198项市审改工作任务常规改革工作第25项 25 有效控制商品房、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 密切关注市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走势,加强与市住房局等部门沟通,加强调研与考察,提出加强对市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的建议。每月编发《房地产价格分析专报》,引导合理形成房价,有效控制商品房、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市区商品房销售专项检查1-2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 12月 服务价格处 检查分局 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1项、《政府工作报告》第112项 26 建设保障性住房58万平方米,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130套。 督促和指导保障住房价格申报工作。根据保障性住房类别、成本构成,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规费标准,及时核批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12月 服务价格处 价格认定局 《政府工作报告》第175项 27 推进智慧物业二期工程建设,培育物业标准化服务示范企业20家、示范住宅小区30个。 上半年,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培训;下半年,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示范小区评选。全年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市区普通住宅小区不少于50家;对价格违法、价格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会同住房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11月 服务价格处 检查分局 《政府工作报告》第93项 28 市区完成145万平方米棚户区、15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 对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的价格争议问题,及时提供价格认定、价格矛盾调解等服务,为推进改造工作提供价格服务。 12月 价格认定局 《政府工作报告》第82项 29 搬迁市档案馆,明确租赁标准。 协助城建控股集团开展办公用房租赁价格认定,为承租方提供租赁价格意见。 12月 价格认定局 《政府工作报告》第168项 30 深化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并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完成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任务。 配合做好企事业单位公车市场交易工作,为企事业单位公车提供价格认定服务,或者协助遴选优质社会评估机构参与公车价格评估,并对有价格争议车辆提供价格矛盾调解工作。 12月 价格认定局 市委深改工作要点第28项 备注:共承担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29项,其中,市委工作要点3项、深化改革工作要点6项、政府工作报告12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8项。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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